通告|水價調整!4月1日起,泰州居民生活用水……
關于執行水資源費優惠減征政策的通告
尊敬的自來水用戶:
根據江蘇省政府《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蘇政規﹝2023﹞1號)的要求,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水資源費按現行標準的94.6%征收(在水資源費減征期內,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各階梯標準相應調整減少0.01元/立方米),2024年4月1日將恢復原價。不便之處,請予以理解。如有疑問,請關注“泰州水務”微信公眾號進行了解或致電泰州市水務有限公司客服熱線962001咨詢。
特此告知!
泰州市水務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來源:泰州水務
編輯:錢宇璇
責編:岑丹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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