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行政審批推行“超時默認”
記者從市行政審批局獲悉,為支持重大項目盡快落戶實施,從今年起,全市億元以上產業項目的行政審批均實行“超時默認”。
所謂“超時默認”,是指審批部門在承諾時限內應辦結而未辦結的,視為該部門“自動同意”,并進入下一個審批流程。此舉是我市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創新之舉。
過去,由于審批時間長、辦事效率低,企業和群眾對行政審批頗有微詞。為了提升審批服務效率,2022年,市委市政府在《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和《2022年優化營商環境突破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推行“超時默認”制。市委書記朱立凡在市委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要聚力做優公平高效的營商環境,以流程再造推動審批提速,探索承諾時限內未辦結事項“超時默認”。2022年下半年,市行政審批局牽頭起草《泰州市行政審批超時默認制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超過多久算超時?已經默認的事項要不要補辦審批手續?相關責任誰來承擔?
據介紹,“超時默認”全部對標省內審批用時最短的城市。比如,備案登記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規劃核實、土地核驗,從1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建設工程檔案驗收從8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
《方案》明確,因“超時默認”產生的后果由審批部門承擔。“超時默認”后,審批部門要在事后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手續。對于專業性較強的事項,審批部門還要幫助、指導申請人完善材料、完成申報。
根據相關規定,行政審批部門將跟蹤審批流程,出現“超時默認”情況,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督查問責。出現一次“超時默認”的,由行政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約談相關責任人;出現兩次以上的,將移送市效能辦作為營商環境“蝸牛獎”線索。
“‘超時默認’給行政審批工作帶來了一定壓力,但會倒逼審批工作提速增效,這是行政審批部門的一次‘自我革命’,也是落實‘四敢’要求的重要抓手。”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翟健說。
根據《方案》,“超時默認”涉及7個審批部門,25個審批事項。考慮到全面實施會有一定難度,所以先從億元以上項目進行試點。
為幫助億元以上項目盡快通過審批,我市還建立了行政審批幫辦代辦機制。市、市(區)兩級行政審批部門挑選61名代表和114名專員,組建代辦服務“專班”,為項目提供全過程服務。
來源:泰州日報
編輯:李子韻
責編:趙倩倩
審核:吳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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