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媒體看泰州】央廣網報道泰州:支持使用“房票”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
央廣網報道,近日,泰州市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將擴大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范圍至購房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并支持使用“房票”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
全文如下:
從8月1日起,泰州市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涵蓋提高額度、擴大范圍、延長期限、放寬條件等方面。此次政策調整旨在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改善民生、促進消費、降低住房成本、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方面的作用,改善當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持續低位運行的狀況。
此次調整將提高三方面額度: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二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三是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保底額度。其中,單身職工租房提取最高額度提高至1.5萬元/年,已婚職工(含配偶)租房提取最高額度提高至3萬元/年。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3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80萬元。取得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及以上的職工,雙職工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80萬元,單職工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105萬元。三孩家庭購買三星綠色建筑,最高可貸228萬元。此外,住房公積金貸款保底額度從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以舊換新”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
此次調整還擴大了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范圍。目前,泰州市職工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積金付首付款的提取范圍為購房人、配偶,調整后擴大至購房人、配偶及購房人父母、子女,同時延長了公積金貸款期限。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徐濤:“男職工最長可貸年限延長至68周歲,女職工最長可貸年限延長至63周歲,高級職稱并聘用或縣處級及以上女干部最長可貸年限延長至68周歲。”
另外,放寬了退役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在本市購買住房且退役時間在6個月內的退役軍人,視同正常繳存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值得一提的是,以“房票”類補償(或獎勵)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及其直系親屬,可用“房票”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款憑據,金額為房票票面金額。
編輯:錢宇璇
責編:陳丹丹
審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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