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強迫購物、誘導消費……暑期出游如何“避坑”?
暑期旅游旺季來臨,群眾出游熱情高漲。目前正值汛期,要特別注意極端天氣可能引發的自然災害,以及熱門景區客流量增大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
出游時,還要擦亮雙眼避開陷阱,比如,網絡宣傳夸大其詞,低價招攬游客、強迫購物等。
旅游是綜合性產業
是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
當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
旅游如何“避坑”?
強迫購物、誘導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如何整治?
暑期旅游高峰臨近
如何“避險”?
近年來,暑期旅游市場呈現“出游半徑擴大、個性化需求增多”等特點,隨著暑期旅游高峰臨近,安全隱患也隨之增加。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副司長余昌國表示,在“避險”方面,文旅部專門制作了《旅游安全實務手冊》希望幫助廣大游客對常見的安全風險有所了解,面對突發事件時能從容應對。
余昌國:我們重點梳理了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臺風、雷電、暴雨、高溫等災害的特征、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要點。針對暑期客流密集等特點,整理了道路交通事故、水運事故、軌道交通事故及擁擠踩踏、火災等常見事故的預防和應對方法。結合近年來新型業態發展實際,專門對山地、高原、沙漠旅游以及涉水旅游、高空旅游、自駕游等項目的安全防護要求進行了梳理。
旅游如何“避坑”?
警惕這六大陷阱
在“避坑”方面,余昌國還提醒廣大游客警惕六大旅游陷阱:
一是虛假宣傳;
二是無資質經營,以“旅游搭子”等名義違規組團;
三是合同違規,不簽書面合同或模糊行程約定;
四是低價誘騙,以補貼甩賣名義低于成本價攬客;
五是金融詐騙,以免費旅游誘導購買理財投資;
六是高價套票,虛標套票價格捆綁購物。
多家旅游景區降級
據了解,截至目前,全國有1.65萬家A級旅游景區,形成了數量龐大、類型豐富、創新活躍的景區供給體系。文化和旅游部資源開發司副司長魏立忠表示,文旅部從加強旅游景區質量等級管理、開放管理,實施旅游景區改造煥新行動等方面,強化旅游安全、優化旅游環境。
2024年,共對229家A級旅游景區降低或取消質量等級,其中,77家國家4A級旅游景區被降級或取消質量等級,1家國家5A級旅游景區被降低質量等級,此外,還對4家國家5A級旅游景區作出通報批評處理并限期整改。
今年,結合新修訂實施的《旅游景區質量等級劃分》國家標準,文旅部將始終聚焦旅游景區服務質量、安全管理、游客體驗、文旅融合等內容,推動各地持續加大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復核力度。
價格欺詐
暑期投訴熱點之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副局長史新章強調,價格欺詐是暑期投訴熱點之一。在價格監管方面,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聚焦住宿、餐飲、景區門票等旅游相關行業價格行為,強化節假日等重點時段旅游價格監管。
史新章:我們將加強重點商品服務價格監測,切實規范餐飲、住宿、旅游在線平臺等旅游相關行業經營者價格行為。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有效落實《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嚴厲查處經營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開展旅游廣告常態化監測,深入治理旅游服務項目中的廣告宣傳與實際不符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強迫購物、誘導消費
嚴厲打擊!
針對強迫購物、誘導消費等當前旅游市場的突出問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副局長劉楠透露,將持續開展明察暗訪,對涉強迫購物案件實施全流程溯源查處。
重點訪查熱門的旅游線路、旅游景區,發現并通報強迫購物、導游亂象等市場經營秩序問題,涉空涉水危險項目及場所安全保障不足等安全生產隱患問題。
重點篩查以旅行社導游、陪游、旅游管家等名義招徠游客的經營活動,重點監測避暑游、親子游、研學游相關包價旅游產品,嚴厲打擊無證經營、不簽訂旅游合同、隨意轉團、賣團等違法違規行為。
會同相關部門對涉及的招徠渠道、報名參團過程、行程涉及的購物店和自費項目等信息進行聯合調查,摸清利益鏈條,實行上下游同時核查,各環節同步整治。
在執法手段上,多部門協同作戰成為常態。余昌國表示,文旅部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實施全鏈條監管,加強智慧監管應用,推動監管關口前移。
余昌國:重點對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無證從事導游業務以及涉及虛假廣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強迫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并嚴厲打擊,共同為廣大群眾營造一個放心出游的消費環境。
資源開發司副司長魏立忠介紹,文旅部正推動各地因地制宜豐富產品供給,提高旅游體驗,拓展消費場景。
魏立忠:鼓勵開展非遺進景區活動,鼓勵旅游景區培育特色文化創意產品、打造沉浸式旅游體驗新空間新場景,挖掘展示景區里的錦繡風光、中華美學和多彩非遺,加強景區景觀風貌和服務設施的微改造、精提升,提升旅游景區景觀辨識度和品牌知名度,提高景區的便利化、安全性和舒適度。
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游客安全滿意出行,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需要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努力。
針對消費者維權,劉楠表示,希望廣大游客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第一時間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或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舉報投訴入口進行舉報,同時留存好旅游合同、行程單、支付記錄、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在執法人員進行調查時配合提供,以便追究相關市場主體的法律責任。
來源:中國之聲
編輯:樊錦華
責編:陳丹丹
審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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