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月1日起,電價有調整!
根據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
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優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業用電
夏、冬兩季尖峰電價政策
12月至次年1月
18:00-20:00
執行冬季尖峰電價
因此
2月1日起工業用電價格將有所調整
具體內容如下↓↓↓
優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業用電夏、冬兩季尖峰電價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時段(將每天4個小時下調為2個小時),調整夏季晚尖峰時長(將每天2個小時調整為3個小時),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執行夏季尖峰電價,同時將17:00-18:00從峰期調整為平期;
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執行冬季尖峰電價,加大力度精準引導工業電力用戶主動避峰,確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需平穩。夏、冬兩季尖峰電價保持不變,統一以峰段電價為基礎,上浮20%。
來源:江蘇新聞
編輯:王圣潔
責編:成婷
審核:戈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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