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醉駕新規!本月28日起施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意見》根據案件的具體情節,該寬則寬,當嚴則嚴,罰當其罪,將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意見》明確,醉駕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定罪免刑;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關于醉駕的認定和立案有何變化?
醉駕具有哪些情形時將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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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編輯:錢宇璇
責編:趙倩倩
審核:戚翔 聞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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