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誡|嚴肅查處!發現請舉報
8月25日
市市場監管局發布
《關于食用鹽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對借突發之機
捏造散布漲價信息、
哄抬價格、
囤積居奇、
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等違法行為將予以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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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食用鹽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為保障食用鹽價格秩序平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對我市各食鹽經營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有關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恪守誠信經商原則,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依法監管和工作指導。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用戶)意愿強制捆綁搭售其他商品(服務)或在法律規定以外附帶其他不合理條件,變相提高價格或強制收費。
三、不得借突發之機,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四、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除生產經營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六、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
自本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積極開展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自身經營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重處罰并公開曝光。
請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監督,若發現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投訴舉報和有關社會輿情,加大巡查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相關商品市場平穩有序。
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來源: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錢宇璇
責編:岑 丹
審核:戚 翔 聞 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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